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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色彩在许多情况下和大自然的色彩是不一样的,它显然已经超出了对客观事

导语:

  一:

  文学中的色彩在许多情况下和大自然的色彩是不一样的,它显然已经超出了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描摹与再现。的确,“靠单纯的模仿,艺术总不能同生活和自然竞争”。“我们也许要求一幅风景画要有接近真实的色彩和线条,但我们肯定并不要求它是任何可以指出的风景的再现……因此,如果所谓真理是指事实细节的准确描写或影像,那么向我们提供这种真理就不是艺术的目的。”文学中的色彩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色彩”呢?它的审美功能超出对客观事物的描摹与再现之后又指向何方?

  文学中的色彩首先是为文学的表情达意服务的,也就是说,文学作品的价值主要在于表达社会意义、审美思想、审美情愫,因而文学作品中色彩运用的目的并非单纯为了描绘客观事物的一种外在属性,而是服从于文学作品内在价值的实现,而这种“实现”又是受创作主体的主观感受、情感态度的支配的。作家笔下的色彩,不是直陈自然环境的颜色,而是通过对色彩的选择,特别是通过具体描绘来抒发自己的感情,展示其主观心灵的色彩世界。因此,自然界的色彩世界要进入文学领域,就必须通过创作主体的审美情结作为联结点,使色彩成为寄寓作家某种理性思考和情感内容的一种符号。作家用这种色彩符号,来形象地比附、暗示某种有形的事物或无形的、抽象的思想观念,从而使之产生相应的审美趣味和感情效果。

  许多艺术家在生命的某一阶段,甚至整个生命过程中,都对某一色彩情有独钟。如黄色之于凡高,蓝色之于毕加索,青色之于马拉美、魏尔仑,这些色彩诉诸个体感觉有其不稳定性。只有经过心灵之光辐射的某种色彩,才能凝定为艺术家个性与生命追求的象征。从心理学角度看,一个艺术家对色彩的选择和强调与其说是描绘对象所限定的,还不如说是内在的性情的集中迸发。

  那么,客观世界的自然之物与创作者主观观照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刘勰曾说:“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意思是,作者只有在感受外界景物的声音、色彩的基础上才能引起无穷无尽的联想,在千变万化的自然景物中徘徊欣赏,描摹自然景物的神态外貌,一方面心随物宛转,另一方面物与心而徘徊,达到情景相生,物我交融的境界。“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在这里,客观景物的色彩、声音与艺术家的心灵发生了联系,这“心灵”绝不是机械的、被动的,而是充满着主观能动性,作者对视觉中的色彩情有独钟,源于审美感知选择的主动性,不同的人生经历和审美经验使作家产生不同的审美感知。正是作者对客观色彩的主动性选择和个性化体现,才使得“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

  (摘编自黄珊珊《审美情结——两种色彩世界的联结点》)

  二:

  鲁迅用“黑色”贯穿《孤独者》中魏连殳的形象描述,“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气里发光”“脸上的黑气愈见其黑了”,死后入殓时“骨瘦如柴的灰黑的脸”。鲁迅以人物的“黑色”对抗格格不入的外界环境,以自我精神的毁灭折射出人物内心深处沉重的孤独感和苦闷心情。《铸剑》中,“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黑色代表宴之敖的整体形象,以至于,全文都用“黑色人”指称他。他作为“复仇者”形象,其标志性的“黑色”给人一种冷酷、神秘、肩负重任、蓄势以待、利剑出鞘的感觉,这正是鲁迅思想、情感、人格、精神的化身——“孤独的精神界战士”。以魏连殳和宴之敖为代表的黑色人群像,他们都具有一种共同的气质和心理——复仇,“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

  鲁迅笔下还有“中国脊梁式”的人物。《理水》中的夏禹“面目黎黑”,那是常年户外作业的烙印,风吹、日晒、雨淋,锻造出夏禹朴实、坚定、实干的精神品质,这也是鲁迅所崇仰的民族精气。《非攻》中的墨子也是“乌黑的脸”,褴褛的衣衫、破烂的草鞋,一个充满侠义色彩的历史人物仿佛一个“老牌的乞丐”。虽然揉入了滑稽、戏谑的成分,但还是塑造了一个机智、善变、反对强权的实干思想家形象,以此讽刺国民大众中的空谈、懒散、懈怠等消极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