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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opp整理 | 日期:07-12

导语:

  2.5.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6.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7.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8.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独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 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 (不称职)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