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宗大中年间阅读答案与翻译-《资治通鉴·唐纪六十五》
12. A
【解析】“请求款免庄吏罪责”不对,只是赦免死刑;且韦澳也遵从了宣宗的意愿,从宽处置了庄吏。
13.(1)只是国舅郑光纠缠我不罢休,你用棍杖狠狠地处罚庄吏,宽恕他的死罪,可以吗?
(“置”“贷”各1分,“郑光纠缠不休”大意!分。“用棍杖狠狠地打“大意1分)
(2)“你们可惜的是罗程的技艺,我所珍惜的是高祖、太宗制定的国法,”终究还是把罗程用杖刑处死了。
(“汝曹”,“竞”各)分,判断句式1分,“用杖刑处死了罗程”大意1分)
14.①国舅庄吏犯事,唐宣宗虽为之求情,但并不用君命取代律法;
②宣宗宠幸优伶祝汉贞,但不容许他干预朝政,也不姑息祝子的罪责;
③宣宗宠幸乐工罗程,但他犯案之后,仍然依律法将他处死。
(每点1分,其他的言之成理即可计分)
文言文参考译文:
唐宣宗大中年间,任命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韦澳为京兆尹。韦澳到京兆府上任办公后,豪门贵戚有所收敛。国舅郑光庄园掌管田租的人放纵骄横,多年不向官府交纳租税,韦澳将他逮捕并戴上刑具。唐宣宗在延英殿问韦澳,韦澳把具体情况向皇帝陈奏,皇帝说:“你怎么处置他呢?”韦澳回答说:“将依照法律处置。”皇帝说:“国舅郑光特别喜爱这个庄吏,怎么办?”韦澳回答说:“陛下从宫禁内庭调任我为京兆尹,希望我清扫京畿地区多年的积弊;如果郑光的庄吏多年为蠹害,却能得到宽宥免于死刑,这样陛下所制定的法律只是施行于穷困的民户身上,我不敢奉陛下的诏命去办事。”皇帝说:“事情的确是这样。但是国舅郑光纠缠我不罢休,你用棍杖狠狠地处罚他,免他一死,可以吗?”韦澳回答说:“我不敢不听从陛下的诏令,希望陛下让我暂时关押着,等到他租税交足之后再释放他。”皇帝说:“很明显这样可行。我为国舅郑光的缘故阻挠你依法行事,很是感到惭愧。”韦澳回到京兆府,随即重重杖责庄吏;督促他交满数百斛租税后,才将他交还郑光。皇帝想去华清宫,谏官们极力上言加以劝阻,皇帝为此打消了去华清宫的念头。皇帝高兴听到规劝进谏的话,凡是谏官们论事、门下省封还皇帝失宜诏令,只要合乎道理,皇帝大都能虚心接受并依从;得到大臣的章表奏疏,一定要焚香洗手后再阅读。教坊里有一个叫祝汉贞的人,滑稽敏捷,皇帝有时指着某一物件,让祝汉贞表演口戏,祝汉贞摹拟颂咏好像是早已编好了一样,于是他在优人中最受皇帝喜爱。有一天,祝汉贞在皇帝面前拍着手掌说笑话逗乐,所说内容涉及到许多外朝政事,皇帝严肃地对他说:“我养你们(这群乐工),只是要你们提供戏笑而已,怎么能任意干预朝政呢!”从此以后就疏远了祝汉贞。正值祝汉贞的儿子因贪赃被用杖刑处死,祝汉贞也被流放到天德军。宫廷乐工罗程善于弹奏琵琶,从唐武宗时就已经得到宠幸;皇帝一向通晓音律,对罗程更加宠爱。罗程依恃皇帝的恩宠暴虐专横,因为极小的仇恨而杀人,被京兆府逮捕入狱。宫廷诸乐工想为他向皇帝请求免罪,说:“罗程辜负了陛下的恩情,罪该万死,但我们可惜罗程的琵琶演奏是天下奇绝的技艺,不能再在宴游中侍奉了!”皇帝说:“你们可惜的是罗程的技艺,我所珍惜的是高祖、太宗制定的国法。”最后,还是把罗程用杖刑处死了。皇帝临朝听政,接待应对群臣犹如对待宾客,即使是他的左右近侍,也不曾见过他有倦怠的面色。每当宰相奏对政事时,近旁没有一人站立,皇帝威严的神态令人不敢抬头看。宰相奏事完毕后,皇帝忽然和颜悦色地说:“现在可以说说闲话了!”接着就问宰相街道闾巷的细微事,有时谈论宫禁中游宴的事,什么事都可以说。大约过了一刻钟,皇帝又用严肃的面容说:“你们应当好自为之,我常常担心你们会辜负我,使以后我们不再能相见。”于是起身回宫。令狐绹对人说:“我当了十年宰相掌管朝政,最得皇帝的恩遇;但每次在延英殿奏对政事,没有不汗流沾衣的!”